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实现全覆盖
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,深入贯彻《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》,生态环境部部署开展了全国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,历时4年,经历“摸、排、分、清”四个阶段,出台了75项规范,建成了统一的全国排污许可信息化平台。2020年底,全国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,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273.44万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,核发排污许可证33.77万张,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3.15万家、排污登记表236.52万家。2020年12月9日,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,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